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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

 “我要离婚。。。” 
人生万千,世事无常,一对男女在结婚后才发现相处不来,离婚也许是对大家最好的选择。

1900 年,敦煌莫高窟出土了一批唐朝的文物,大约在西元九世纪至十一世纪前后,这批文物中有着唐朝人的离婚协议书,最为有名的,就是这一份:

『盖说夫妻之缘,恩深义重。凡为夫妻之因,前世三生结缘,始配今生夫妇,若结缘不合,比是怨家,故来相对。妻则一言数口,夫则反目生嫌。似猫鼠相憎,如狼羊一处。既以二心不同,难归一意,快会及诸亲,以求一别,各还本道。愿妻娘子相离之后,重梳蝉鬓,美扫峨眉,巧逞窈窕之姿,选聘高官之主。解怨释结,更莫相憎;一别两宽,各生欢喜。三年衣粮,便献柔仪。伏愿娘子干秋万岁。于时某年某月某日某乡谨立此书。』

古人的这份离婚协议书,述说了婚姻的意义,离婚的必要性,给离婚配偶的赡养费与祝福。
而当今,当大家选择离婚时,有以下几点是必须要知道的事。
 
离婚的方式
马来西亚非回教徒的离婚的方式分为两种: [双方面协议离婚] 和[单方面离婚]
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好聚好散的意愿,那么基本上都可以选择双方面协议离婚。然后双方可就资产分配,孩子抚养权,赡养费达成协议,向法庭提呈双方面协议离婚呈请书 (Joint Petition)。在这种情况下,离婚费用会比较便宜,过程也比较快,因为涉及的法律程序相对的不会很复杂。
反之,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,或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,那么另一方可自行提呈单方面离婚呈请书(Unilateral Petition)。
 
孩子的抚养权
双方面协议离婚呈请书 (JOINT PETITION): 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和安排。
单方面离婚呈请书 (UNILATERAL PETITION): 其中一方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,让法官作出判决。法官将会根据各种因素做出决定。决定的因素包括:
1) 孩子们的福利
2) 父母亲的意愿
3) 孩子们的意愿 (如果孩子有能力表达其独立的意愿)。
如果孩子的年龄小过七岁,法官将假设孩子的母亲比较适合拥有抚养权,除非孩子的父亲可以证明或推翻这个假设。
当然,事情并没绝对,向律师质询是最好的选择。
 
财产的分配
双方在婚姻期间累积的资产或因为这段婚姻而获得的资产,在法律上定义为婚姻资产( MATRIMONIAL ASSETS)。
 离婚时可以被分配的婚姻资产包括:
  • 房子
  • 汽车
  • 公司股份
  • 股票
  • 珠宝
  • 银行存款,定期存款
  • 信托基金
  • 保险保单
  • 公积金存款
  • 俱乐部会员
  • 其他
然而单方婚前的财产,如婚姻前累积下来的,不能因为结婚而转换成共同婚姻资产。所以离婚前最好去咨询律师哪一些财产为婚姻资产,哪一些为个人资产,以避免离婚后导致的财务纠纷。
 
赡养费
双方面协议离婚呈请书 (JOINT PETITION): 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和对赡养费作出安排。
单方面离婚呈请书 (UNILATERAL PETITION): 其中一方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,让法官作出判决。法官将会根据各种因素做出决定。决定的因素包括:
  • 女方/孩子的经济需要
  • 婚姻双方的生活水平
  • 各方的收入
在比较特殊的情况下,也有可能是由女方支付赡养费于女方。关于赡养费的部分,最好当面咨询律师,律师需要考量几个因素,来为您做进一步的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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